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张家胜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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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马旭明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张家胜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关于张家胜为宜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作的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张家胜到会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拟任职发言。
张家胜说,省委安排我到宜昌工作,既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对我的鞭策和考验,特别是面对“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历史责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倍加珍惜,恪尽职守,竭尽所能,把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精力奉献给宜昌这片热土。
张家胜表示,要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宜昌工作的指示要求,坚决服从市委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决定。要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让全市人民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开拓创新,务实重行,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状态,把工作着力点更多放在狠抓落实上,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下去,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落地生根。要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廉洁从政,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经过集中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旭明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张家胜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关于张家胜为宜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随后,周霁主持宪法宣誓仪式。代理市长张家胜走到主席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徽郑重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杜伟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卫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张家胜,男,汉族,湖北江陵人,1968年10月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8—1989.08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生;
1989.08—1994.02 荆州地委办公室工作;
1994.02—1997.10 荆州市委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副科长(1996.05);
1997.10—2000.04 荆州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其间:1998.05—1998.06同济大学城建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04—2000.10 荆州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招标办公室主任;
2000.10—2003.12 荆州市沙市区副区长 (其间:2001.04—2002.10 美国俄亥俄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03.12—2005.12 荆州市沙市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2004.12--2005.12兼任沙市区行政学校校长、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2005.12—2010.10 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其间:2008.07—2010.10湖北省援疆干部领队、新疆博州党委副书记);
2010.10—2011.02 黄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社会工委书记;
2011.02—2011.11 黄石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社会工委书记、党校校长(2011.03);
2011.11—2012.01 黄石市委副书记;
2012.01—2012.08 黄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08—2015.10 黄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经开区工委第一书记(2013.12);
2015.10—2017.04 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4—2017.05 宜昌市委副书记;
2017.05— 宜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来源:宜昌发布
编辑:郭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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